案外人申请解除车辆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3-06-17
案外人申请解除车辆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本人系北京某公司的职员,于本月9日遭受查封的车辆系公司财务部所购置,系公司资金周转之需而购置。遭受查封导致本人无法使用车辆上下班,带来了极大的生活和工作不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封是指限制被查封财产所有权人处分被查封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我公司购买该车辆系用于公司业务之需,本人并非该车辆所有权人,甚至没有过多干预该车辆的使用和加工。因此,本人认为自己在该案中并不存在物证固定标的的被告地位,并不应该受到物证固定标的的影响。
尽管如此,我公司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该车的一切责任,并积极协助,配合解决案件;同时,为了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院申请解除该车辆的查封,并向贵院保证,我会积极配合解决案件,确保法律的正义得以维护。
谨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