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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答辩
时间:2023-07-11

不同意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答辩

自从财产保全申请被批准后,我们一直在全力应对。但是,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一方提出了申请,要求法院对此进行审查。我们不同意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以下是我们的理由:

首先,财产保全申请的批准是基于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财产保全是保护我们利益的手段,必须继续执行。只有财产保全仍然有效,我们才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我们应得的权益。

其次,被申请人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不充分。他们提出了一些物证作为申请的依据,但这些物证不足以规避我们认为存在的风险。我们认为,被申请人涉嫌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的情况还没有得以彻底澄清。在此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对我们的利益明显不利。

最后,我们指出,此时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目的显然是为了打乱我们的司法程序,转移财产或其他目的。一旦保全被解除,我们将失去使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利益的措施,甚至可能导致我们无法获得追索我们应得权益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同意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请求,我们希望法院能够理解我们的处境,并保护我们的权益和利益。我们会与法院积极合作,提供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信息,以证明我们的财产保全申请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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