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解除查封公告书
时间:2023-07-14
冀州解除查封公告书
根据我市有关办法规定,经过对位于冀州市某地的被查封财产进行细致、认真的调查与核实,本机构认为该财产不存在与查封对象无关的情况,于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解除了该财产的查封。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解除查封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封财产的基本情况
查封财产名称:冀州市某地产
查封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缘由:涉及债务纠纷
二、解除查封的主要事宜
经过本机构对该财产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认为该财产不存在与查封对象无关的情况。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查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作出解除查封的决定。
三、有关说明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日。
2、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本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解除查封的财物将恢复自由状态,所有权人如需办理有关手续,请前往本机构办理。
4、公告书采用公开方式发布,敬请互相转告。
本公告为期七日,请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及有关人员在查看本公告后,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机构,谢谢。
特此公告。
冀州市财产查封解除机构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