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书范本
财产保全,是指诉讼当事人为了保全诉讼标的财产,请求法院采取一定措施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起到保护当事人利益、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在一些限制性较小的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希望解除财产保全。此时需要提交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书,本文提供一份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书范本。
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书
原告:
被告:
由于原告诉请本法院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我曾向本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经本法院核准,请原告解除本案财产保全。
本人同意解除本案财产保全。为保证本案诉讼的顺利进行,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法院的规定,不进行任何危害原告利益的行为。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原告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原告损失。
3、若本人诉讼失败,本人承认本案之判决,如有任何不服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4、本人已经履行了本案保全时法院的相关决定,没有任何财产被查封、冻结情形。
本人同意解除本案的财产保全,特此声明。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年 月 日
本同意解除财产保全书需要签署双方的完整名称,以表示双方对于解除财产保全的共同意见。同时,在签署前,双方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被侵害。
在同意解除财产保全时,被保全财产的质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权益受到损害,被保全财产的质保人应当赔偿原告损失,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总之,同意解除财产保全,需要双方以协商和合作的态度,认真考虑自身权益,遵守法律规定,规避非法避让的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