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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未生效能否解除查封
时间:2023-07-14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判决书是判决结果的书面表达。一般情况下,当法院作出一项判决决定后,如果在判决生效前,涉案物品已经被查封,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判决书未生效能否解除查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什么是查封。查封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保全案件和执行随后可能产生的权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实行一种强制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对该财产进行占有、使用、转让等处分行为的一种法律手段。

而判决书是从事许多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所必备的文书,通过判决书的生效,才能证明该判决书已经生效,法院所作出的裁决得以正式实施。

那么,当判决书未生效的时候,对于被查封的财产,是否能够进行解封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书如果尚未生效,作出判决后仍需要进行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只有在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才需要按照判决书所作出的决定进行执行。因此,如果在判决书未生效前,被查封的财产就被解封的话,法院执行程序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判决书未生效的情况下,不应该随意解除查封。

不过,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在判决书未生效前,被查封的财产已经失去了查封的必要性,或者涉及的权益已经完全得到保护,那么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查封。但这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够有效。

综上所述,对于判决书未生效期间的查封,一般情况下不宜随意解封。当然,也不是任何情况都不能解封,只要在涉案权益被保障的情况下,并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解除查封。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执行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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