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解除情况书
时间:2023-07-20
财产保全申请解除情况书
尊敬的法官:
我是XX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于2019年6月20日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XX公司的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我方权益。
但是,经过近两年的时间,本案已经进入最后结案阶段,根据材料证据和事实情况,我们认为我方财产保全请求已经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被保全的财产并不存在变卖、转移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告企图逃逸或者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的情况,更没有可能对原告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和影响。
因此,我方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请求贵庭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在此,我代表本公司,对于贵庭在本案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如有必要,我方将积极提供有利于案件审理的证据和材料。
最后,我们再次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敬请贵庭审慎处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