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3-07-23
仲裁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本人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适用仲裁程序处理本公司与XXX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我方在仲裁程序中提交了申请,要求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后经仲裁庭审核,决定对对方部分财产进行保全。
然而,鉴于双方合同争议的性质以及我方已经取得的证据证明,我认为出现了以下情况:
1. 仲裁庭保全决定已达到保全目的并已形成一定保全效果。因此,继续执行保全措施会使对方负担过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2. 保全措施对我方来说已经丧失保全意义。因为如果在目前已确定的实施范围内继续执行保全措施,可能会对我方提起的其他诉讼产生影响。同时,因为双方在贸易往来上建立了较长时间的业务关系,对方的恶意顽固对我方的经营造成更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本人提出以下申请:
1. 解除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并予以撤销;
2. 要求仲裁庭对本申请予以审理,并针对上述情况,作出合法公正的决定,依法打击对方的过错行为并保障我方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谨代表XXX公司感谢仲裁庭及时对我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理性明确的态度下,切实维护了公正法律的权威。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XX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