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常见问题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查封到期解除通知书
时间:2023-07-23

尊敬的业主:

您好!根据我处与贵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贵公司所租赁的房屋因欠缴物业费用,于近期被我处申请了查封,并已在房屋外门上张贴了查封通知书。经核查,贵公司已经按照要求缴纳其欠缴的物业费用,并达成偿还方案。

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处在确保权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决定提前对该房屋进行解封。具体解封如下:

1.解除查封时间:自本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即刻生效,解除查封期限为7天。

2.解封后方可重新使用该房屋。

3.如果您在解封期限内未开展重新使用该房屋的准备工作,则需在约定期限内(1个月)内重新履行物业费用缴纳义务,否则我处有权再度对该房屋进行查封。

请贵公司认真履行相关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与我处保持及时沟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处联系,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谢谢!

此致

敬礼!

物业管理处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