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涉嫌违法的食品往往会被当局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以保障公众的健康。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食品可被解除查封扣押,那么,用哪条法律条款去实现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解除查封扣押是针对涉嫌违法但未经认定的食品进行的措施。对于已被认定违法的食品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对于被查封、扣押的相关物品,当事人可以在查封、扣押之日起五日内提出申请,请求解除查封或扣押。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可以就所涉物品的解封或解除扣押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如果查封、扣押决定属实,但一方认为其涉及的物品对于其合法经营、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正当需求十分必要,并能够提供相应担保,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解封或者解除扣押。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中规定:“对未进行安全评估,未明确标签和说明书中的物量含量成分,或者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但不属于违法食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其不同情形,责令生产经营者改正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并可以在限定的期间内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一)不依法申报;(二)不接受质量、安全检测或者检验评价。”也就是说,如果涉案食品并未被认定为违法食品,但存在标签不清、超限等问题,相应的部门可以根据该条款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解除查封扣押之前,需要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认证材料和担保措施,以确保涉嫌违法食品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同时,对于涉嫌违法的食品,需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涉嫌违法但未经认定的食品,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通过提供相应担保等措施,解除查封扣押。对于存在标签不清、超限等问题但不属于违法食品的情况,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