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的房子能办房产证吗
时间:2023-05-06
被保全的房子能办房产证吗
房屋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法职权确认某一不动产的外部禁止处分事由,禁止相应的房屋出售、赠与、抵押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种法律措施。那么,对于被保全的房子,是否能够办理房产证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首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而如果该房产已被保全,则需要提供该法院出具的《房产保全裁定书》,作为登记所需的证明文件之一。
其次,在房产保全期间,被保全的房产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出售、赠与、抵押等处置行为,因此也无法进行房屋过户。而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的有效凭证之一,没有房产证也就无法进行过户手续。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房产保全是一种临时的法律措施,不会对该房产的权属产生影响。一旦保全期满或者保全裁定被撤销,该房产的所有权将恢复到原有权利人名下。此时,可以再次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总的来说,被保全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且在保全期间无法进行过户手续。因此,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在购房时注意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保全等事宜而影响到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