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解封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XXXX法院:
我方系XXXX公司,根据贵院批准的诉前保全措施,特以此函向贵院提交解封担保保函。
根据我方了解,贵院已经依法批准了对我方相关资产的封存,作为诉前保全措施,以确保诉讼请求的实现和财产保全的目的。我方深知对此措施的重要性,并郑重保证在本案解决前绝不转移、毁损相关资产,并主动接受贵院的监督。
为进一步证明我方无意转移资产的真实意图,并以解封担保保函的形式对贵院作出充分的担保,我方愿意提供以下保函的内容:
一、保函金额与期限
1. 我方愿意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XXXXX元整。
2. 担保期限为从贵院接到本保函起,直至案件实际审理完毕,或贵院根据法律规定解除诉前保全措施时止。
二、责任承担
1. 如我方丧失诉前保全措施下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我方将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等值的替代性抵押品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确保贵院可以继续执行诉前保全措施。
2. 如我方违反保函的约定,即故意转移、毁损相关资产,我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贵院判决我方支付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三、履行方式
1. 本保函生效后,我方将遵守贵院的一切要求,配合监督和执行诉前保全措施,并定期向贵院提供有关我方资产状况的书面报告。
2. 如我方违反保函约定,贵院认为我方资产有被转移、毁损的风险时,贵院有权随时解封涉案资产,并通知我方到案件审理完毕前重新封存相关资产。
四、其他事项
1. 本保函一式两份,贵方保留一份,我方保留一份,贵方收到本保函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保函的全部条款。
2. 本保函的任何修改或解释必须经由双方书面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口头陈述或其他函件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特此函告,请贵院知悉,并予以保全措施的解封。
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