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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
时间:2023-03-14

近年来,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给对手企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保全手段被当成恶意诉讼的手段,对社会公正和企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将从恶意诉讼的概念和保全侵权的规定入手,探讨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的特征、原因和应对之策。

一、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的概念和规定

恶意诉讼是指以故意或过失的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旨在达到非法目的或违背法律、道德、公序良俗等原则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损害对方权益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

保全侵权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正在侵犯自己知识产权时可以提起保全诉讼,请求法院制作、保存相关证据或者制裁侵权行为,以确保进一步行动的顺利进行。在歪门邪道盛行的当下,保全侵权常常被恶意诉讼滥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滥用诉讼权利就是一种恶意的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有权利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惩处。例如,侮辱、诽谤、恶意控告都属于恶意诉讼范畴,法院可以采用一定的刑事、民事制裁方式进行处罚。

二、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的特征

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件最为突出的特征在于虚假、滥用保全措施。滥用保全侵权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无证据先行扣押有关物品,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2、无证据开展保全行为,扰乱对方正常经营;

3、大肆宣传,污名化对方企业并恶意攻击其知名度和信誉的保全措施。

三、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的原因

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件的产生,既有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可能是引发该类案件的主要原因:

1、利益驱动,快速赚取利润

一些企业没有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本质,利益驱动下,利用恶意诉讼以及滥用保全侵权措施等手段获取利润,从而带来损失。

2、法律规制不够完善,盲目拓展保全适用范围

一些法院和检察机关存在执法不严等问题,对于滥用保全权利现象的查处和治理存在缺失。此外,一些企业也没有考虑保全适用范围与自身实际情况的契合度,盲目开展保全,进一步加剧了滥用保全的情况。

3、诉讼声誉问题,借此行为获取知名度提高

滥用保全诉讼源于企业执法风险意识居于较低水平,或存在忽悠或鼓动行为。因而企业利用保全诉讼等行为未来希望获得高声誉度不断上升。

四、应对之策

为有效减少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的发生,采取以下措施可有所帮助:

1、强制行业自律和行政管理,推动违规制裁

加强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依法加强对于恶意诉讼行为的制裁力度,有效防范恶意诉讼滥用行为的发生。

2、加强司法引导和司法指导、构建智能审判平台

在审判中,加强对恶意诉讼行为的审慎审查,结合具体情况,在审判中适时对滥用保全诉讼进行惩处。而为了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应当尽快构建智能审判平台,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协助法官进行审判。

3、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以知识产权为重要保护对象的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以增强对恶意诉讼行为的警惕。

总之,在合法维系知识产权正当权益的过程中,保全侵权诉讼是企业获得司法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如果不加限制地使用保全适用对象以及滥用保全诉讼等手段会对涉及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打击恶意诉讼保全侵权案件需要全社会共同出力,对恶意诉讼保全活动给予更大力度的制约和惩处,实现科学维护知识产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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