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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多久立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3-05-13

财产保全多久立案开庭审理

在诉讼中,当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常常会关注这一措施何时能够正式生效,以及立案和开庭审理的时间。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阐述。

一、财产保全措施的立案和生效时间

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在7日内做出立案决定,并在立案后7日内生效。如果法院认为必须立即执行,也可以在立案后24小时内生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不在法院所在地,那么法院可能需要派出执行员进行调查和取证,这可能会影响到措施的立案和生效时间。

此外,在涉及知识产权等特殊情况下,财产保全措施的立案和生效时间也可能相应受到影响。

二、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可以延长期限

如果申请人需要在措施生效后继续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可以在措施实施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延长申请。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措施生效后的30日内受理延长申请。但如果措施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长的,且延长时间为6个月以下,那么法院可以不作出裁定,直接予以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已经提交了延长申请,措施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也不能自行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得到法院批准并派出执行员采取措施。

三、财产保全措施的开庭审理

在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期间,对被执行人提起诉讼的,一般应当在措施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开庭审理的申请。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理申请,法院将视为放弃财产保全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知识产权等特殊情况下,开庭审理的时间也可能受到影响。

四、总结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措施的立案和生效时间一般为7日和14日,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申请人需要延长措施期限,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不能自行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在措施期限内对被执行人提起诉讼后,必须及时向法院提出开庭审理申请,否则措施可能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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