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时间:2023-05-20
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由被执行人XXX聘请的律师代表,特向贵院递交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本案被执行人XXX系我所代表的企业法人,因涉嫌债务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但经检查,财产保全的实际价值远远超出了债权数额,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我方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担保、入账保管等,进行了充分的配合,以确保债权的兑现。因此,我方认为现有的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足够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存在进一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据此,我方提出以下财产保全解除申请:
第一,解除现有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银行冻结和查封财产等。
第二,财产解禁后,我方承诺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债权人损失,我方愿意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我方再次强调,我们一直重视本案的处理,并将竭尽全力确保债务的清偿。同时,我们认为本次财产保全解除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希望贵院可以审慎考虑,做出公正的判断。
敬礼!
此致
敬礼!
X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