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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保全的财产的保全金
时间:2023-05-26

近年来,起诉离婚保全的财产的保全金成为了离婚诉讼的一个关键词。保全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某一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意在保证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权益,并避免离婚后财产争夺激化。

那么,起诉离婚保全的财产的保全金应如何认定呢?

首先,应该根据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其申请是否合理。在申请保全金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有关财产的证明,如财产的来源、所有权证明,以及财产产生的股息、利息等收入情况。同时,申请人需要说明保全的目的和保全期限。

其次,保全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结合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种类、价值、权属、稳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保全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保全金数额不得超过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同时也不能超过法定范围内。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保全金并不是永久性的,其期限要根据情况而定。在案件审理中,如果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保全的必要性或财产不存在保全的可能性,法院将不予保全或终止保全。而如果审理结束后,财产属于申请人,其保全金应予返还;如果财产属于被申请人,其保全金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起诉离婚保全的财产的保全金并非一定能够获得,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断,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充分举证证明保全的必要性。保全金的金额要合理、公正,维护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才能达到保全金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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