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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0-07

【卧龙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尊敬的卧龙区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卧龙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涉案财产进行查封:

一、名义为李某的房产,位于卧龙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某某单元。

该房产系因贷款未偿还而被银行提起诉讼,卧龙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根据法定程序进行了查封,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名义为王某的汽车,车牌号为川A12345。

该汽车系因违规改装,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并被卧龙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卧龙区人民法院接到相关申请后,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三、名义为张某的金融账户,账号为123456789。

该金融账户涉及一起重大财产纠纷案件,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查封必要,并依法对该账户进行了查封,保护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位于卧龙区的某某商业大厦,名义为某公司所有。

该商业大厦涉及一起产权纠纷案件,卧龙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根据法定程序对该大厦进行了查封,以确保诉讼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查封行为,旨在保护债权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合法权益,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以上财产的合法使用权。

特此公告,居民如对以上查封行为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同时,卧龙区人民法院郑重提示广大居民,若涉及到以上财产的任何买卖、租赁等交易行为,请务必核实财产的查封情况,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请全体居民积极配合卧龙区人民法院的查封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感谢广大居民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卧龙区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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