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解封担保 诉前保全担保 诉中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履约担保 投标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诉讼保全后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时间:2023-05-26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其中,查封是一种常用的保全措施,通过查封可以使被查封财产暂时无法处分、转移,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不得侵害。然而,在诉讼过程中,若被查封财产已经被清偿或撤诉,就需要解除查封,以便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那么,诉讼保全后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解除查封:

一是被查封财产已经履行清偿或者提供担保的;

二是债权人与被查封财产权利人或者代表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查封的;

三是因查封使被查封财产权利人或者代表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

四是因查封使被查封财产权利人或者代表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金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在保管期间查封被保证金或者保证金所属的财产的,除非当事人违反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否则应当在保证金及其利息全部提取后立即解除有效。如果实际需要查封的保证金超过应该缴纳的限额,则超过限额的部分不予查封;如果已经查封,则应当在保证金及其利息全部提取后立即解除。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对于法定保留权人的从权保护,物权法第165条至第171条、第173条至第178条的规定应当适用。物权法第165条规定,法定保留权人作为当事人以查封、扣押等形式行使从权的,查封解除或者扣押解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总之,以上是诉讼保全后解除查封的法律条文,通过这些指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在何种情况下,被查封财产可以解除查封,从而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