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期间,为避免被执行人把财产转移、隐匿或者破坏等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的法律条款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以下是具体条款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 诉讼保全的规定:本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防止可能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的紧急情况出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接到申请后,按照当事人申请的方式和内容,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采取措施,或者由法院采取临时性保全措施。”
这一条款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而申请诉讼保全的情况,同时规定了法院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2. 保全范围的规定:本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诉讼保全可以是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可以采取现场勘验、查封、冻结、扣押、提取、暂扣、公示债权、责令支付等措施。”
这一条款列举了具体可实施的保全措施,包括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等。其中的财产保全包括了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3. 保全申请的要求:本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如审查发现必要,可以约见当事人,并可以告知被申请人。”
这一条款规定了诉讼保全申请的要求,包括需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应证据,并规定法院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裁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
1. 执行保全的规定:本法第八十良条规定:“在执行中,有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财产损失,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可以在采取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存款、查封等措施后,还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这一条款规定了在执行中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包括了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存款和查封等措施。同时规定了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2. 保全措施的范围: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中需采取财产保全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公示债权等财产保全措施,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保管。”
这一条款规定了在执行中可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了查封、冻结、扣押、公示债权等措施,同时规定了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保管。
3. 保全措施的程序规定:本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被执行人可能处于逃避执行,或者其他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财产减少或者毁损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这一条款规定了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需要书面申请,并要说明被执行人可能处于逃避执行或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财产减少或毁损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的条款规定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如果其财产有可能受到损失,可申请诉讼保全和执行保全,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