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讼保全裁定书范例
时间:2023-05-27
解除诉讼保全裁定书范例
一、案由
申请人xxxx与被申请人xxxx之间存在xxxx的民事纠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xxxx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可撤销的损失,故申请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二、裁定书主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作出如下裁定:
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财产或者证据暂予以保全的决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三、裁定书理由
本案中,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xxxx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可撤销的损失,且其主张合法、有证据证明。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本院先前作出了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裁定,暂予以保全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相关财产或证据,以避免被申请人通过转移财产或销毁证据等方式逃避责任。
然而,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在此案中未存在任何拖欠应付款项或违约行为,也未将相关财产或证据转移或销毁,因此解除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已不再存在。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中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进行了解除。
四、裁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五、裁定的申诉途径
本裁定为本案一审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裁定不得上诉。
六、附则
本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