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法院查封房产公告书
时间:2023-10-09
长沙法院查封房产公告书
尊敬的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程序规定》,我们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您的住宅进行查封。现特向您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XXXXX
二、执行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查封财产:位于长沙市XXX小区X栋XXX号(以下简称被查封房产)
四、执行依据:根据原告XXX的申请,本院已经对该案进行审理,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查封决定。
五、查封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即生效,至本案结束、查封解除之日止。
六、查封保管人:本案的执行法官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七、查封原因:被查封房产是由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的借款纠纷引起的。原告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法院依法作出查封决定。
八、查封的法律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对被查封房产的出卖、转让、赠与等处分行为无效。
九、履行查封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被查封房产内的一切设施、家具和财物,以及房屋内的出租、卖出等行为都被查封,不能进行任何处置。
在此期间,您仍有权使用被查封房产,但不能对外出租、卖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请您积极配合法院及执行保管人的工作,合法合理使用被查封房产。
如果您对本次查封有异议,可以在查封期限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予以解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案相关程序将依法继续进行。
特此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