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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需要本人去吗
时间:2023-05-29

解除财产保全需要本人去吗?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人在债务清偿之前不会将财产转移或卖出。财产保全可以是裁定保全,即法院作出判决后采取的措施,也可以是临时保全,即在诉讼期间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采取的措施。那么解除财产保全需要本人去吗?

在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下,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债权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要求法院执行该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不需要去解除财产保全,因为财产保全是由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的,只要没有债务清偿或达成和解协议,该措施将一直执行直到裁决结束。

第二种情况是,当债权人或法院申请保全时,法院会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要求其到场协助保全。如果要解除财产保全,债务人需要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和时间到场,并且与执行法官协商并填写相关的解除申请书和解除保全协议书。此时,如果债务人或其代表无法到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解除申请书。

总的来说,解除财产保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债权人或法院申请的保全,不需要债务人自己去解除。但如果是因为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求其到场协助保全,那么债务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到场协助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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