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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封后如何解除
时间:2023-05-29

公安机关查封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查封财物实行禁止转移、处分等措施。那么公安机关查封后如何解除呢?我们来看看以下的具体方法。

一、解除的前提条件

公安机关查封财物后,解除查封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办民警或者负责人的批准。

2、取得查封通知书或者法院查封决定书。

3、被查封财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解除

1、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可向承办公安机关申请解除查封。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有权证、合同等,以证明自己对被查封财物的合法权益。

2、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查封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未经承办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自行解除查封。

三、承办公安机关的处理

1、查封案件已经结案的,承办公安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解除查封。

2、查封案件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解除查封的,承办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解除查封后5日内,进行处理,如解除查封,解除查封时应当在场所内,对被查封物品进行清点、记录。

3、在解除查封时,承办公安机关应当将解除查封的事实和原因记录在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表上,由申请人签字并加盖本人的单位或者个人印章,盖有承办公安机关的公章,并交给解除查封申请人备案。

四、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自行解除公安机关查封的,承办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恢复查封,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2、对于违反查封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如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刑事制裁。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查封后如何解除,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然后申请解除,最后由承办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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