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时间:2023-10-10
呼和浩特法院查封房子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房产进行查封公告,现将查封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号:2021XX民执行XXXX号
被执行人:某某某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被执行人住所:呼和浩特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XX号楼X单元XXX室
查封财产:房产,位于呼和浩特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XX号楼X单元XXX室。
二、该财产的查封原因为:某某某未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执行裁定,并对该财产进行查封。
三、根据法律规定,受到查封的财产,被执行人不得处分、转让、转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占有,身份借用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查封的行为无效。
四、所有权人、抵押权人和其他人认为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本院申请解除查封或者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在呼和浩特市某某报纸上连续刊登三次,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温馨提示:本公告仅针对对被执行人房产查封的情况,并不涉及具体的案件详情。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向本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