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冻结授权委托书
时间:2023-06-01
解除查封冻结授权委托书
尊敬的受委托人:
您好!在双方签订的《查封冻结授权委托合同》中,原委托人托付您代为处理某项事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的意见或者情况变故,因此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解除授权,使双方都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故特制定本授权委托书,以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解除授权的条件、方法等事项。
一、解除授权的原因
原委托人认为委托事项不再需要您代为处理,或者因委托人生病、离职等原因,无法再履行原定合同中的约定。
原委托人或其代理人履行查封、冻结授权过程中认为,您处理的相关事宜存在严重违法及其他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解除授权的条件
1.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应立即履行,如果有任何异议,应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解决或诉诸法院解决。
三、解除授权后的处理方法
1.授权终止后,本委托书即告失效,原委托人恢复对委托权的一切权利。
2.大家应妥善处理局部涉及委托书约定的责任及义务,产生的任何增减或损失由双方各自负责或按法规处理;
3.有关委托事项的背景资料和相关文件应当交还原委托人。
四、其他
1.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于授权委托事宜的变更,或双方财务状况、成立条件、组织结构等有变化,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3.因本委托书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本着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委托书一经签发生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无特殊情况,授权委托的期限至授权事项完成之日。
特此解除委托,留名备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受委托人(盖章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