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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时间:2023-11-25

荥阳法院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审理查封案件,本院决定解除以下财产查封:

一、被解除查封的财产:

1.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房产一套。

2.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商铺一间。

3.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汽车一辆。

二、解除查封的原因:

1. 查封的期限已满。

2.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查封已不再必要。

3. 查封财产所属人已对相关债务进行了履行或提供了担保。

三、解除查封的日期和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查封。

四、补充说明:

请各有关方面注意,解除查封后,涉及的财产恢复自由,解除查封的财产可正常流转、交易或使用。

在此特别提醒被解除查封财产所属人,对于因查封所致的财产损失,可向法院申请索赔。

特此公告。

荥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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