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法院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时间:2023-11-25
荥阳法院解除查封公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审理查封案件,本院决定解除以下财产查封:
一、被解除查封的财产:
1.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房产一套。
2.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商铺一间。
3. 财产名称:位于XXX路XX号的汽车一辆。
二、解除查封的原因:
1. 查封的期限已满。
2.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查封已不再必要。
3. 查封财产所属人已对相关债务进行了履行或提供了担保。
三、解除查封的日期和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查封。
四、补充说明:
请各有关方面注意,解除查封后,涉及的财产恢复自由,解除查封的财产可正常流转、交易或使用。
在此特别提醒被解除查封财产所属人,对于因查封所致的财产损失,可向法院申请索赔。
特此公告。
荥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