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时间:2023-11-26
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为[住所地址]。特向贵院提出下列申请:
1.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我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案件类型]纠纷,原先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保全措施已不再必要。经过仔细考虑和评估,我认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符合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2.陈述理由:
(1)被申请人的财产已受到足够的冻结和限制,维护了原告的利益。目前的财产保全措施已达到预期效果,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
(2)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无力支付原求偿金额。我的调查结果表明,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维持他原先的财务承诺。因此,继续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已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困难。
(3)其他原因。请法院考虑我的申请,并根据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3.证据陈述:
我特此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我的请求:
(1)财产变化的相关资料(如银行账户余额证明、债务凭证等)。
(2)其他相关证据(如律师建议书、调查报告等)。
4.法律依据:
我基于以下法律规定提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关于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规定。
(2)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5.申请结果:
我特此做出如下申请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姓名]的财产保全措施。
我郑重声明以上陈述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若有异议可随时提供相关证据。希望贵院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公正原则,判断决定是否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