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时间:2023-11-26
三亚法院财产保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已受理以下案件,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保全措施:
保全财产:
被保全财产位于:
保全期限:
若您对上述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您无异议并同意本次财产保全措施。
公示期从公告之日起7日,公告期满即生效。
特此公告。
三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