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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期限告知书
时间:2023-11-26

法院冻结期限告知书

尊敬的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好!我们是XXXX人民法院的执行审判部门,现就本案作出如下冻结财产通知:

一、冻结财产范围:

根据贵司与原告的纠纷案件(案号:XXXXX),本法院决定冻结贵司名下的以下财产:

1. 银行存款及其他财务账户中的资金; 2. 房产及其他不动产; 3. 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类投资; 4. 所有权归属等可以变现、受让或处分的财产。

二、冻结期限:

依据法律规定,我院决定对以上财产实施冻结,冻结期限为30天。

三、冻结通知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要求,我法院特向您发出本冻结通知书。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贵司应立即停止住宅、土地、房产以及股票、基金等财产的处置行为。一旦违反本通知书,我院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予以执行。

四、申请解冻:

如果贵司认为冻结财产已经过于严苛或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请及时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我司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

五、注明事项:

1.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被冻结财产无权转让、变动或处置; 3. 如对本冻结通知书有异议,请您在冻结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法院提出,我们将尽快处理您的异议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XXXXX人民法院XXX部门,联系电话:XXXXXX

特此通知!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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