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查封公告样本
时间:2023-11-27
厦门法院查封公告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标的物:位于厦门市思明区XX路XX号XX大厦XX单元XXX室(以下简称"被查封物")。
二、查封原因:执行标的为案号为XXXX的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债务,并未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三、查封期限: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四、查封形式:将被查封物上对外可见部分用封条密封,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查封期限内以任何方式处置被查封物。
五、若有异议,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向本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六、本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请所有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不得妨碍、阻挠查封工作的进行。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