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立案通知
时间:2023-11-29
法院财产保全立案通知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决定对你们申请的财产保全进行立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立案信息
案号:XXXXX
立案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 保全措施
(1)被申请人为:
姓名/名称:XXXXX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XXXXX
住所地/营业地址:XXXXX
(2)财产保全事项: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本院决定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描述具体的保全措施内容。
(3)被保全财产:
列明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并可能涉及到的地点。
3. 履行义务
在财产保全期间,被申请人有义务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法院开展保全工作。
4. 效力时间
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5.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对本案进行复议或上诉。
(2)如有其他需要,请立即与本院联系。
特此通知。
XX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