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解除保全裁定格式
当一家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各种保全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中之一就是通过裁定冻结企业的资产。然而,如果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了破产重组或者缓解破产状况,那么企业有权申请解除之前的保全裁定。本文将介绍解除保全裁定的程序和相关的格式规范。
首先,在解除保全裁定时,企业应向之前做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该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解除保全裁定的正式申请书:应以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企业申请解除保全裁定的意图,并注明相关的案号、当事人信息和案件进展情况。
2. 解除保全裁定的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供能够证明企业已经实现破产重组或者缓解破产状况的证据,比如财务报表、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等。
根据以上要求,申请书的格式应遵循以下规范:
1. 页眉:
a) 法院名称和案号:标明法院的全称和案件的唯一标识号。
b) 当事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
c) 申请日期:填写申请书的日期。
2. 正文部分:
a) 引言:简要说明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和之前的保全裁定内容。
b) 申请正文:表达企业解除保全裁定的意图,并基于相关证据阐述申请理由。
c) 结束语:再次强调申请解除保全裁定的原因和必要性。
3. 申请人签名:申请书的最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指定位置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
最后,企业需要将所有申请材料复印成多份,其中一份提交给法院,其他复印件用于抄送给其他当事人。企业还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法院安排听证会或提交书面辩论意见,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总之,解除保全裁定是企业在缓解破产危机后重建业务和恢复经营的关键一步。遵循正确的格式规范撰写申请书不仅有助于顺利解除保全裁定,更可以准确地向法院传达企业的意愿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