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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续查封的起算期限
时间:2023-12-01

人民法院续查封的起算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法院对查封的财产,可以继续查封,但是不得超过一年。那么,对于续查封的起算期限究竟如何计算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起算点在哪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封的起算点应该从查封决定送达被查封人之日起计算。

其次,在这个起算点的基础上,要结合续查封的情况来具体计算。比如说,如果A财产在2020年1月1日被人民法院查封,然后经过一段时间后又有新的情况出现,需要再次查封,那么新的起算点就是根据续查封决定送达被查封人之日起计算。

那么续查封的起算期限是多久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续查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从续查封决定送达被查封人之日起的一年内,法院可以对财产进行续查封,超过这个期限就不合法了。

如果超过一年后还需要对财产进行查封,那么法院就需要重新申请查封,并且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在新的查封决定送达之日起,又会有一个新的起算点,并且继续计算一年的期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虽然法院可以对财产进行续查封,但是每次续查封的期限都不能超过一年。这也就意味着,在续查封到期之前,如果法院还需要对财产进行查封,就必须重新申请,并且查封的总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总的来说,人民法院续查封的起算期限是根据续查封决定送达被查封人之日起计算,每次续查封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了解这些规定对于被查封人和相关利益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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