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财产公告
时间:2023-12-01
法院冻结财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院裁定,现将涉案财产冻结公告如下:
一、冻结财产的原因:
xxxxxx(这部分内容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例如:被申请人涉嫌违法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等)。
二、冻结范围及冻结金额: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本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进行冻结:
1. 银行存款:
银行名称:xxxxxx
账户名称:xxxxxx
账号:xxxxxx
冻结金额:xxxxxx元。
2. 不动产:
房屋地址:xxxxxx
权利人:xxxxxx
冻结金额:xxxxxx元。
3. 动产:
车辆信息:xxxxxx
车牌号码:xxxxxx
冻结金额:xxxxxx元。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出财产解冻申请。
四、申请财产解冻的方式:
被冻结财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申请或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按照以下方式向本院提出申请:
1. 邮寄:
收件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2. 上门:
地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五、温馨提示:
1. 本公告仅为冻结财产的公示,不作为判决和裁定的依据,请广大当事人及时了解案情、维护自身权益。
2.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冻结财产,否则将视其行为为对司法机关的妨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