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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房屋冻结裁定书
时间:2023-12-01

法院房屋冻结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我XX法院对被申请人XXX的房产进行了冻结裁定。

一、裁定事由:

申请人XXX起诉被申请人XXX案件,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债务的迹象,有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毁损,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且证据充分,为确保申请人的执行利益不受侵害,本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冻结。

二、冻结范围:

被申请人XXX名下所拥有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描述的房产:XXX。

三、冻结期限:

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XXXX年/月/日至XXX年/月/日止,共计XXX个自然日。在此期间,被申请人不得对冻结范围内的房产进行转让、变卖、抵押等行为。

四、申请执行:

申请人可在冻结期限届满后,通过我院提出申请执行的请求,并提供相关执行证据。

五、执行结果:

根据正在审理的案件进展情况,本院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执行裁定,并对冻结房产进行处理。

六、法律提示:

被申请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XXX上诉;逾期未上诉视为接受本裁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义务。

特此裁定。

XXXX年/月/日

XX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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