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房屋冻结裁定书
时间:2023-12-01
法院房屋冻结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我XX法院对被申请人XXX的房产进行了冻结裁定。
一、裁定事由:
申请人XXX起诉被申请人XXX案件,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债务的迹象,有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或毁损,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且证据充分,为确保申请人的执行利益不受侵害,本院决定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冻结。
二、冻结范围:
被申请人XXX名下所拥有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描述的房产:XXX。
三、冻结期限:
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XXXX年/月/日至XXX年/月/日止,共计XXX个自然日。在此期间,被申请人不得对冻结范围内的房产进行转让、变卖、抵押等行为。
四、申请执行:
申请人可在冻结期限届满后,通过我院提出申请执行的请求,并提供相关执行证据。
五、执行结果:
根据正在审理的案件进展情况,本院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执行裁定,并对冻结房产进行处理。
六、法律提示:
被申请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XXX上诉;逾期未上诉视为接受本裁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义务。
特此裁定。
XXXX年/月/日
XX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