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完毕解除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3-12-01
执行完毕解除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上海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特此代表本公司申请解除对我司资产的查封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贵法院已于某日作出立案查封决定,并在后续进行了查封执行程序。经过我们多方协调,我们与原债权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当前,我司情况已得到全面缓解,不再具有可能损害原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现特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以证明我司符合解除查封的条件:
1. 与原债权人的和解协议。附件一为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书》,详细约定了我司偿还欠款的方式、金额、期限等内容。
2. 我司的资金状况证明。附件二为我司最近六个月的资金流水账单,可以清楚看到我司正常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情况。
3. 与原债权人的沟通记录。附件三为我司与原债权人沟通的邮件截图,可以证明双方在和解协议达成前后一直保持联系,并积极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请贵法院审核以上材料并解除对我司资产的查封决定。我司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恪尽职责,及时偿还债务。
谢谢您对我司此次申请的关注和支持!
敬祝工作顺利!
此致
礼敬
上海某公司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