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院查封公告
时间:2023-12-01
深圳市法院查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法院决定对以下财产进行查封:
一、被查封财产的基本情况:
被查封财产名称:[被查封财产名称]
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归属单位/个人:[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归属单位/个人]
被查封财产具体描述:[被查封财产具体描述]
二、查封依据及查封目的:
1. 查封依据:[查封依据]
2. 查封目的:[查封目的]
三、查封时间和地点:
1. 查封开始时间:[查封开始时间]
2. 查封结束时间:[查封结束时间]
3. 查封地点:[查封地点]
四、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任何违反查封措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请解除查封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对此次查封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向深圳市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六、公告截止时间:
本次公告自[公告发布开始日期]起,至[公告截止日期]止。
请各单位/个人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并且密切关注后续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