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银行冻结申请书
时间:2023-12-01
法院银行冻结申请书
我XXX法院XX日裁定:原告XX与被告XX因财产纠纷一案,特提起申请本法院对被告的存款进行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被告的存款进行冻结。
一、被冻结的财产
1. 被冻结金额:人民币XXX元整
2. 存款账号:XXXX
3. 存款机构:XXX银行
二、冻结期限
从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有效期为XX个月,届满后若原告未提起再审或其他重新诉讼申请,则被冻结的财产将解封。
三、财产解冻条件
1. 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本院认定被冻结财产没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到期、移交公共信托基金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四、本院通知的方式
1.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由申请冻结财产的执行法官对被冻结人、存款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方面进行书面通知,告知其冻结事项。
2. 若有被冻结财产在其他地区或其他区域,本院还将通知相关地区、单位协助执行冻结。
五、处罚措施
违反本冻结决定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六、附录
1. 原告各类证据材料。
2. 本院裁定文书正本。
特此冻结。
XX年XX月XX日
XXX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