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书范文
时间:2023-12-01
标题:解除财产保全书范文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种常见的措施,旨在保护诉讼标的物、确保判决产生效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财产保全的需求会发生变化,需要解除已执行的财产保全措施。下面是一份解除财产保全书的范文:
书号:XXXX号
申请解除原告/被执行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身份证/法人登记证明号码:
住所地/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以下简称"被执行人"):
身份证/法人登记证明号码:
住所地/营业场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事项如下: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方已支付了XXXX元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金。
2. 经过仔细考虑和评估后,申请人认为原本取得财产保全的理由已不存在或不再有效。
3. 申请人在此申请法院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措施,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担保金。
特此申请,请法院核实相关事项,审查并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收回担保金并返还给申请人。
请尽快办理。
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日期:
被执行人(签字/加盖公章):日期:
附注:该解除财产保全书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申请人自留。
以上为解除财产保全书范文,仅供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申请人可对所示范文进行修改或补充。注意,在填写解除财产保全书时,务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的内容格式填写,以确保申请得到顺利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