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解除通知
时间:2023-12-01
财产保全解除通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的申请,我们对贵方在我司的财产予以保全。现就保全事宜有几点说明如下:
1. 保全原因
根据法院的判决或仲裁裁决,贵方需要向我司支付一定金额的欠款或赔偿金,为确保贵方的履约义务,我司进行了财产保全。
2. 保全措施
在保全期间,我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a) 冻结贵方在我司的账户余额,并暂停相关资金的转账;
b) 查封贵方在我司名下的股权、股票、基金等财产;
c) 其他适用的法定保全措施。
3. 保全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或取得相关判决,保全措施将进行解除。
4. 保全解除
经过仲裁/法院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欠款或赔偿金后,我司将会立即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贵方可在解除通知下的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回被保全的财产。
如您对上述情况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期待与您达成良好解决方案。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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