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解除查封协议书
时间:2023-12-01
垫资解除查封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笔借款关系,乙方需要向甲方借款用于特定目的。
2. 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并查封了乙方的一些财产。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交易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解冻
1. 甲方同意解除对乙方财产的查封,并按照约定释放该财产。
2.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财产查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二条 解封责任
1. 甲方保证所解封的财产不会再次被甲方查封。
2. 甲方同意承担因解封而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履行偿还义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同意承担因违约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补充协议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具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 生效与解释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且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异议或争议,以最新签订的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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