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查封房产通知
时间:2023-12-01
浙江法院查封房产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浙江省某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已对涉案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被查封房产的位置及特征
根据判决书的要求,本次查封的房产位于浙江省某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具体地址为XXX路XX号。该房产总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楼层为X层,产权证号为XXX。
二、查封原因
依照法院判决结果,该房产因涉嫌违法行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已被采取查封措施。相关当事人若对该查封有异议,可提起申请,经法院审查后,视情况予以处理。
三、查封期限
该房产的查封期限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持续至被解封或按法律规定查封期限届满。
四、查封期间的限制
在查封期间,被查封的房产将受到一定限制。相关当事人不得转让、出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禁止擅自进入该房产进行装修、改动等行为。
五、解封程序
若相关当事人认为查封的房产不存在应当查封的情况,可向本法院申请解封。申请解封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经审查后,如符合解封条件,本法院将依法予以解封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案当事人及关联人;
2.被查封房产相关信息已由本法院录入浙江省不动产登记系统,外部机构和个人可查询到房屋是否被查封的信息;
3. 如有疑问,请与本法院联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