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是指出具公证机构对赠与行为进行公证的过程,目的是为了使赠与行为更加合法、正式、可信。赠与公证是一种对赠与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保护和确权的方式。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在赠与公证后,是否还有可能发生法院查封的情况。实际上,赠与公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无效性审查难度,但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法院不会查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捐赠者向受赠人交付赠与财产,即视为完成捐赠。”也就是说,在赠与公证后,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赠与财产归属于受赠人。但是,有些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进行查封。
首先,如果赠与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并对赠与财产进行查封。例如,如果赠与人利用伪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赠与行为的发生,法院可以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并对财产进行查封。
其次,如果赠与后受赠人与债权人发生纠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赠与财产。根据我国《民诉法》第60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债权利益。如果债权人认为赠与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赠与后受赠人与债权人存在诈骗、恶意转移财产等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赠与财产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赠与财产还可能因涉嫌犯罪而被法院查封。例如,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来源于不正当途径,涉嫌洗钱、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赠与财产进行查封。
总之,赠与公证能够增加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无效性审查难度,但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法院不会查封赠与财产。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仍然有权对赠与财产进行查封,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在进行赠与行为时,除了进行赠与公证外,还需注意法律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