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人解除查封申请书
时间:2023-12-01
财产保全人解除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XXXX法院:
我们是本案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保全人,经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现向贵院提出解除查封的申请,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裁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可在确保执行行为顺利进行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进行保全。查封作为其中一种保全手段,在涉及财产安全等重要情况下起到了很好地保护作用。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解除查封也非常必要。
首先,被查封的财产和价值已经经过充分核实,不存在恶意转移、隐匿或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我所获得的有关证据,被执行人并无其他藏匿财产的行为,绝对没有逃避履行义务的意图。
其次,被执行人面临的经济困境已得到解决或明显改善。虽然被执行人在本案中被强制执行,但我们从被执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银行等机构的情况来看,其已经进行了积极的债务还款工作,财务状况有了明显好转。解除查封将有助于其正常经营,恢复健康发展。
最后,我们保全人也需要依法履行相应职责,解除查封能够有效减轻对我们的经济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我们一直以来都按照法律要求,严格执行查封程序,并在监督下维护了被查封财产的安全。然而,随着案件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原查封的财产逐渐无法满足执行目标,而我们也承受了不小的成本和人力资源压力。
因此,我们诚恳地请求贵院审查并依法解除之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以协助被执行人顺利履行义务,还给被执行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置财产的机会。同时,我们也将全力配合贵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再次向贵院致以真诚的谢意,期待贵院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申请,并给予积极反馈。相信在您的公正公正的判断下,案件将得到圆满解决。
财产保全人:
XXX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