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时间:2023-12-01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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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于某年某月日向贵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获得了贵院的保全决定。
经过反复权衡和认真考虑,我现自愿申请解除贵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决定。因以下原因,本人请求贵院予以支持:
首先,我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已经就纠纷进行了友好和谈,并取得了互相满意的结果。在保全期间,双方充分沟通并修复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达成了和解意愿。因此,继续保全已无必要性。
其次,被申请人已采取了积极措施履行其义务并保证了我方的权益无损失。被申请人对纠纷事实和责任已有明确认识,并积极主动地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基于此,贵院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决定对我方权益的保护并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考虑到案件性质以及社会诚信原则,我作为申请人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损失风险,并郑重保证不会恶意转移、隐匿或挪用财产以逃避执行。同时,我也会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协助法院开展后续工作。
综上所述,本人特向贵院提出解除贵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决定之申请,请贵院审慎审理,并依法予以支持。谢谢!
特此申请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