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方解除查封律师函
时间:2023-12-01
要求对方解除查封律师函
近日,我代表某某公司向贵公司发出一封律师函,要求对方解除目前正在执行的查封行为。
经过与我方律师团队的详细研究和法律分析,我们认为贵公司对我方的查封行为是不合理的。下面是我们的理由:
首先,查封是一项严重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贵公司的查封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给我方的正常运营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其次,贵公司进行查封之前并未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根据我方了解,贵公司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之前就对我方资产进行了查封。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进行查封前必须取得有关批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查封资产存在依法查封的事实。然而,贵公司并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所以其查封行为是非法的。
最后,贵公司的查封行为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我方自始至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因为贵公司的非法查封行为,我们的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客户订单也无法按时交付,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强烈要求贵公司立即解除对我方资产的查封行为,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若贵公司不予以配合,我方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方对贵公司解除查封律师函的要求,请贵公司慎重考虑,并尽快做出积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