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法院 查封裁定书
时间:2023-12-01
民事法院查封裁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第x款之规定,本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经审查,本案符合适用的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现作出如下裁定:
一、被执行人被申请查封资产:
1.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xxxx。
2.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xxxx。
3. 查封财产:
(1)不动产:地址为xxxx。
(2)动产:详见附件清单。
二、查封标的物的范围及期限:
1. 查封范围:包括xxxx。
2. 查封期限: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xxxx日内。
三、本案的诉讼权利信息:
1.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xxxx。
2. 申请人联系方式:xxxx。
3. 申请人代理人(如有):xxxx。
四、本裁定书送达方式:
1. 被执行人:xxxx。
2. 申请人:xxxx。
3. 其他相关方(如有):xxxx。
五、申请异议的方式和期限:
1. 被执行人对本裁定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xxxx日内向本法院递交抗诉。
2. 其他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如果对本裁定书持异议,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xxxx日内向本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裁定。
民事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查封物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xxx xx xxxx xxx
2 xxx xx xxxx xxx
...(附件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