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3-12-02
案外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案外人_______,因涉及_________纠纷,向贵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_____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然而,经过充分审慎考虑和深入调查,我认为该申请存在不合理之处,特此致函请求解除财产保全。
首先,根据目前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我认为被申请人______并无恶意或违法行为,不存在对我的财产构成威胁的情况。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履行义务的能力来看,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都是多余且不必要的。相反,如果继续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将给被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与损失。
其次,根据调查发现,涉及纠纷的真正原因是双方对某项权益的认知差异,而非被申请人存在非法侵占财产的行为。如果贵法院继续执行财产保全,只会加剧双方的矛盾,阻碍进一步的友好解决途径。事实上,我与被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协商,并且正在积极寻求和解方案,相信很快就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式。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应该是一种有限制的手段,只在必要时才进行执行。而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并无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对财产的侵害行为,所以财产保全显然是多余的。如果继续执行财产保全,不仅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负担。
因此,我诚恳地请求贵法院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立即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我相信,在双方真诚配合、友好沟通的前提下,我们能够共同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达到各方最大程度的满意。
再次感谢贵法院的关注与支持!
申请人: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