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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冻结协助人的账户
时间:2023-12-02

法院不得冻结协助人的账户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因为保证诉讼支付而冻结涉案方的银行账户。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协助人的账户,法院是不得轻易予以冻结的。

所谓协助人,指的是与涉案方有某种合作或关系的个人或组织。这些协助人并非直接涉及到案件本质,仅仅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帮助、协助或支持。往往他们无法获取涉案方的财产或资产,并且其自身没有直接的债务义务。因此,法院冻结协助人的账户是违反公平原则的,也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诉讼一方申请冻结被告或涉事方的账户时,法院应当审慎考虑是否需要对协助人的账户采取同样的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需要充分权衡诉讼请求的合理性、适用性以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如果冻结协助人的账户是没有必要的或不合理的,法院应当拒绝该请求。

首先,从法律逻辑上来说,冻结协助人账户与案件本质无直接关系,其目的和使命并非防止被告或涉事方转移、隐匿财产。因此,对协助人的账户予以冻结并不能达到诉讼保全的目标。

其次,冻结协助人账户会给他们带来财务上的困扰。协助人在提供帮助、支持或协助时,并未参与任何违法活动或过失行为,也没有义务对案件做出赔偿。如果冻结了协助人账户,其正常生活和经济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这显然不公平。

此外,冻结协助人账户还可能导致不良社会影响。一些协助人可能是由情感或人情因素驱动的,对于他们来说,提供帮助是出于善意或友情而已,并非为了图利。如果因涉案方的行为而遭到冻结,这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综上所述,法院在冻结涉案方账户时,应当慎重考虑是否需要冻结协助人的账户。法院必须权衡诉讼请求的合理性、适用性以及对协助人的影响,并依法予以拒绝。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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