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变更财产保全申请书
我司为执行法院指定的被执行人,根据贵法院作出的《关于对我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向贵法院提交我司的解除变更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贵法院予以审理并解除执行。
一、案件简介
我司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一起商业合同纠纷,申请人认为我司违约,并向贵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的请求。经过贵法院的审理,裁定我司为被执行人,并决定对我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我司日常经营活动。经过我司深入调查和侦查,发现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和不实之处,导致申请人的主张存在较大争议。
二、申请理由
1. 证据不充分:
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支持他们的主张。申请人所提供的合同、付款证明等文件存在明显的伪造嫌疑,而且在我司调查期间并未找到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我们存在违约情况。因此,我们请求贵法院解除变更财产保全措施,以便确保我们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2. 保全措施对我司的影响:
贵法院对我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对我们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和损失。由于这些保全措施的限制,我们无法正常进行采购、销售等业务活动,导致业绩下滑和资金链断裂。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给我们的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与危险。因此,我们迫切希望贵法院能够解除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恢复我们的正常经营秩序。
三、诉讼请求
鉴于上述理由,我司请求贵法院:
1. 解除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2. 审理本执行案件,并就我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3. 终止对我司的财产冻结和限制。
请贵法院根据我司的合法权益,做出恰当的审理和处理,维护公平正义。我们保证在接受贵法院的监管下,主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义务,并且不会逃避执行行为。期待贵法院的公正裁决!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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