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书
时间:2023-12-03
法院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书
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我院受理了您与对方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我院认为您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作出不予财产保全的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公司账户余额一百万元的申请,不予支持。
二、扣押被申请人某某汽车一辆的申请,不予支持。
三、其他未予考虑的财产保全申请,不予支持。
特此裁定。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